close

001.jpg

過年、元宵,一個一個節日接踵而來,肚子不知不覺肥了一圈,褲子也越穿越緊,是時候該減肥了!可是,怎麼試了一個月少吃加上運動,成效卻不彰?到底減肥過程中出了哪些問題,犯了那些錯,讓暖男這篇文章來告訴你吧!

 

減肥最常犯的5種錯,你都犯了嗎?

減肥減肥,是許多人一輩子努力的課題,用錯方法的減肥方式,反而讓你越減越肥,身體代謝循環變差,日後維持窈窕身材也更加不易,讓我們一起來看看減肥最常犯的5種錯誤,才能讓身形保持窈窕!

 

1. 減重不減肥

許多人常常會對體重計上的數字有迷思,認為體重越重,身形就越胖,過度的在意體重機上的數字,只想靠飲食控制而不運動,反而減去的是肌肉。一公斤的肌肉與一公斤的脂肪,相較起來,脂肪的體積大許多,外表的胖瘦並非由體重機上的數字決定,而是在於身形肌肉與脂肪的分配,所以別再被體重機上的數字給誤導了,你該減的是油脂不是體重。

 002.jpg

2. 不碰澱粉

近日流行的0澱粉減肥法,讓許多人瘦身有成,但是你知道嗎?但當身體缺少澱粉,有就是所謂的碳水化合物之後,會開始燃燒儲存在體內的肝糖與脂肪來提供身體作為能量,如此一來就會減輕身體的體重與脂肪,但人體在缺乏碳水的情況下消耗脂肪,身體會逐漸產生酮酸,間接造成腎臟的負擔;而一但恢復正常飲食,體重與脂肪也會很快地回歸人體。

 

3. 節食減肥法

你以為刻意節食不吃,或是吃少一點,就可以瘦下去?別被你的身體給欺騙了。身體非常聰明,更具有所謂的保護機制,當身體發現所需要的熱量一下減少許多時,就會抓緊每一個可以吸收熱量的機會,就會在下一餐攝取熱量時,將熱量完全吸收,儲存備用,所以有一頓沒一頓,是許多人最常犯的錯誤。

 

4. 只吃單一食物或是不攝取蛋白質

為了減少熱量及油脂,許多人在減肥時會只選擇單一食物,如蔬菜或是蘋果等單一食材減肥法,或是認為蛋白質具有較高的熱量就選擇避而不吃,但當身體在能量不足時,最先減少消失的將是蛋白質,此時若未適當補充蛋白質,肌肉的流失就會是必然的。

003.jpg

5. 以為運動就可以大吃

運動確實可以減脂,又可以提升基礎代謝率,但常有許多減重民眾在運動後,大吃特吃,這種補償效應是非常不正確的觀念。以一般人來說,高強度的運動每小時可消耗約400大卡,但若是運動後暴飲暴食,一個便當就約800-1000大卡,所以並非運動就可以無止盡的大吃特吃。

 004.jpg

正確的減肥觀念,暖男告訴你

1. 均衡飲食,選擇原型食物

減肥是長期抗戰,如果只靠單一食物減肥並無法長久,且長期執行之下,還會造成身體營養不良,最好的減肥減脂方式,是必須營養均衡,澱粉、蔬食、蛋白質的分配必須均衡,更重要的是盡量選擇原型食物,如白飯優於麵包、雞肉優於雞排,並以清淡烹調的方式更能降低熱量的攝取喔!

005.jpg

2. 每周運動333

適當的有氧運動可以增加心肺功能,更可以燃燒脂肪,每次運動建議達30分鐘以上,每周3次,每次心跳須達133下,當然切勿操之過急,可以循序漸進增加運動量,才能讓身體吃的消,減脂抗戰才能更持久喔!

3. 搭配醫美治療

市面有上許多減脂儀器,如立塑聚焦音波減脂,是透過高強度的音波為熱能的系統,破壞皮下脂肪細胞,能有效對皮下脂肪組織破壞且代謝;另外還有酷塑冷凍減脂,使用超低溫減脂探頭,使體內脂肪逐漸結晶而死亡凋亡,進而減少脂肪層厚度,達成減脂目的,這兩種ㄧ冷ㄧ熱的方式皆為非侵入式減脂,後續就由人體的淋巴系統代謝出去,若是有局部脂肪困擾的你,暖男也非常推薦喔!

 006.jpg

圖片解釋:人體脂肪細胞在人體成熟後數量就固定了,光靠運動減肥只能減少脂肪體積,但若是同時透過醫美減脂療程+自主飲食運動控制,則可以減少脂肪細胞數量及縮小脂肪體積。

 

圖片來源:王姿允醫師。我的無齡秘笈。

 

暖男最後還是要提醒大家,減脂/減肥最重要的是要有正確的觀念,吃對的食物、配合運動,再搭配適合自己的減脂療程,維持窈窕身形並不是件難事喔!

 

 

■任何療程均有其風險,本文之案例照片,僅做為醫療資訊之介紹分享,治療效果會依個人體質與術後保養生活差異有所不同,實際狀況仍由專業醫生診斷後評估而定。

【治療禁忌症】
■ 特殊病史、高血壓、心臟病史、懷孕、嚴重糖尿病、療程期間有懷孕計畫、肝腎功能受損、免疫系統異常等,或其他經醫師判斷不適合此療程者。更詳細說明請參照產品之仿單內容。

【治療術前需知】
■ 有進行過同一部位治療引起蟹足腫或肥厚疤痕體質者,有服用抗凝血劑成分藥物者,應告知醫師。 

【可能的副作用】
■ 腫脹、瘀血、疼痛、局部發炎、暫時性不對稱,皆屬常見正常現象,按照醫護人員的指示,數日至數週內即會消失。 
■ 極少數人可能發生併發症:血腫或手術後再出血、傷口感染、傷口癒合不良、疤痕增生肥厚或攣縮等等症狀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arach061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